10万
33万
——解答来信疑惑(三百一十四)2019-06-12
问:我们明白万般带不走,只有业随身。我们临命终往生之前,发愿把自己所有资产全部裸捐,用于弘法或者奉献给社会所需,全部不留给子女,这样的做法,与不发愿,把全部资产留给儿女,由儿女支配,有什么区别?
答:一个是直接行善;一个是交给孩子处理,孩子不行善就没有善。
App下载地址
安卓点击下载:
(点击二维码图片跳转下载地址)
感 恩 分 享 功 德 无 量
恳请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广大灵感观世音菩萨慈悲,龙天护法诸位佛菩萨慈悲!
在此篇文章的编辑、整理过程中,如有不如理、不如法之处,恳请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原谅、诸位佛菩萨和龙天护法菩萨原谅!
祈求观世音菩萨慈悲加持保佑所有看到这篇文章的人,都能够在心中种下一颗菩提种子,结下一份善缘,消业障、开智慧!
如果您觉得此篇文章对您有帮助,请动动手指转发到朋友圈或者推送给您需要的朋友。 感恩您的善举,随喜您的功德。也许正是您不经意的一次转发刚好可以帮到有需要的人 。
使用道具 举报
首页|网站大全|手机版|资料搜索库
GMT+8, 2024-12-26 01:35 , Processed in 0.427641 second(s), 22 queries .
X3.4